2019年廣州大學美術與設計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事情實施細則
學院列位研究生:
根據廣州大學研究生院《關于開展2019年廣州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事情的通知》的精神,經學院領導研究,特制定《2019年廣州大學美術設計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事情實施細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全脫産學習且檔案轉入我校)。
二、獎勵標准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爲每生每年2萬元。
三、名額
學校給我院下達2019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爲碩士研究生1人。
四、組織機構
根據學校研究生院要求,我院建设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成員由院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副書記、導師代表(不少于3名)、研究生秘書(或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不少于2名)組成,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評審、公示、資料報送等事情。委員會名單將按學校規定在學院網頁上宣布。
五、申請和評選
(一)評選條件
1.申請人基本條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执法,遵守学校規章制度;
(3)老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延期结业生不能参评,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能参评,休学后复学的研究生按复学后所在年级参评,奖励尺度按其录取当年的尺度执行。
2.申請人基本標准
(1)学习结果:学习结果优异,2018-2019学年各门课程结果平均分为85分以上。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
1、主持承擔課題:包罗學校的研究生科研課題,或市省級以上科研課題;
2、發表科研論文:研究生本人與導師一起發表論文在CSSCI專業刊物、權威刊物(《美術研究》、《美術》、《新美術》、《裝飾》、《美術與設計》、《藝術與設計》);
3、作品獲獎:省級及以上獎勵(主辦單位必須是省、國家文聯下屬單位)
4、已出书個人的著作、作品集、教材等可參評;
5、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署名前六名者可參評;
6、其它獲獎:獲得市級以上科研獎勵;或獲得省級及其以上專業比賽(包罗各類藝術作品展、挑戰杯、設計類職業技术大賽等)獎勵;
科研结果的認定細則:
1)论文:硕士研究生自入学起的结果。科研结果的论文类应在所在一级学科公认的档次较高的学术刊物(有CN号)果真发表,论文以原件为准,用稿通知不予采信,且第一署名单元须为广州大学;研究生的论文或科研结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如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该论文第二作者可以视同第一作者);
2)作品获奖:凡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教育部、文化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教育厅美术专业委员会,广州市美术家协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文化局等单元举办且各专业认可的种种PP电子大展获奖、入选者均可参选;
3)科研结果盘算规模:本年度奖学金的科研结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起以来至2019年9月26日止的结果(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结果不能重复使用)。
3、研究生在讀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資格:
(1)违反国家执法规则;
(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有必修课结果不及格或选修课结果不及格;
(4)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划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5)在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质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6)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7)無故未按時繳納學費者。
4、评分措施
总分共100分,分四个部门,划分为学习结果(占30%),科研水平(占50%),政治体现(占10%),英语水平(占10%)。
学习结果:凭据2018-2019学年各门结果的平均分,占总分30%;
科研水平:凭据发表论文,出书作品集、著作、教材等占20%,获奖占30%,以专业作品和学术论文获奖为主要依据;
政治体现:凭据学生平时思想品德体现评定,因思想素质过硬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加分,经常资助学院事情的同学适当加分(思想品德凭据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办、研究生学生会的评价,确实为学院学校生长做出孝敬);
英语水平:凭据各门英语课结果,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的适当加分。
5、申請人科研结果等評價項目計分標准
切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再按以下尺度计分,择优录取。
(1)科研论文(占20分):权威期刊发表一篇15分,焦点期刊发表一篇计6分,一般期刊发表一篇计2分;累计分数超20分的,按20分盘算;
(2)作品获奖(占30分):作品获国家级奖的计分措施:国家级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8分;三等奖计16分,优秀奖计15分,入选计12分。
作品获省级奖励的计分要领:省级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9分;三等奖计8分,优秀奖计7分,入选计6分。
作品获市级奖励的计分要领:市级一等奖计7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5分,优秀奖计4分,入选计3分。
相助完成的获奖作品第一作者按对应奖项分值的90%盘算,第二作者按对应奖项分值的80%盘算,第三作者按对应奖项分值的70%盘算;第四作者按对应奖项分值的60%盘算;第五作者及以后按对应奖项分值50%盘算。同一作品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奖项盘算分值,不能重复计分,累计分数超30分的,按30分盘算;
(3)英语计分说明:基天职为5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计7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计10分;
(4)政治体现计分说明:基天职为2分,凭据对学院孝敬情况适当加分。满分为10分。
(二)評選辦法
1/ 学院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细则,于2019年9月27日前将细则和评审委员会名单(加盖公章)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案。
2/ 评审流程
(1)研究生本人于10月8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者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并附课程学习结果单,以及学术论文、获奖、专利等科研结果的有关证明质料,并报导师签字认定。研究生本人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及电子版提交给院研究生办。
(2)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质料进行评审。经团体讨论、投票后确定结果。学院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事情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委员会将于2019年10月17日向学校研究生处报送《广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两个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
(4)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申报质料,提交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事情日的公示后,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5)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实时研究并予以回复。如研究生对学院做出的回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時間部署
9月27日前,学院建设本单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单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下发本单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在学院网站上向学生宣布,并报送研究生院。
10月17日前,学院完成本单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且已经在本单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并同时报送研究生处。各单元应报送的质料包罗(纸质和电子版均需提供):
(1)研究生本人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学院汇总并填写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6)。
10月25日,学校将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规模内进行公示。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公示阶段,可向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七、其它
本细则解释权归广州大学PP电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联系人:石国华 电话:39366982
美術與設計學院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